4/25日台灣雷藏寺沐浴佛恩!


 


大日如來‧佛眼佛母‧阿彌陀佛‧蓮花童子‧蓮生活佛傳承總持灌頂!


 


亞洲地區的同門們,懷抱著興奮的心情,在台灣雷藏寺迎接著師尊的來臨!



而我也跟著幾位宜蘭的師兄師姐們,從早上7:00就追隨著大日的光芒,沿途來到雷藏寺,


趁著空檔的時間我們一行五人先到尊勝塔繞塔禮佛,接受著佛頂尊勝陀羅尼咒塔不可思議的淨化!


正如一偈:"昔日尊者向東來,卻被文殊化引開,東土若無尊勝咒,孤魂難以脫塵埃!"顯示著尊勝咒偉大的超度功德力!


趁著愉快的心情,我們也登上山頂的金母殿禮拜無極瑤池金母大天尊!金母同時靈示:請我們將瑤池金母狀元筆放在供桌上,接受天地的靈氣洗禮,並希望我們有機會能藉著師尊在台灣說法開示期間,請示師尊三件利益眾生的事,為大家做解答!


回程中駐足於蓮花池旁的景觀餐廳,看到美麗的庭園造景,一時興起大家一起拍照留下喜悅的神情,為今天台灣雷藏寺朝聖之旅畫下美麗的句點!



 


 


 


 


聖尊為與會同門賜予最殊勝的「大日如來‧佛眼佛母‧阿彌陀佛‧蓮花童子‧蓮生活佛傳承總持灌頂」,聖尊並勉勵大眾得此灌頂之後,要依持這個傳承,要道心堅固,永遠持著這個傳承,精進的修行,並期望大家都能夠得到最大的成就。


 


ps:皈依同門必看書籍及學習網站:


 


台灣雷藏寺http://www.tbsec.org/leitsang.html


大燈文化網址http://www.e-daden.com/


網路教學電視台: http://tv.tbsn.org/


 


聖尊蓮生活佛週六下午3點於台灣雷藏寺講經說法,歡迎大家蒞臨參加,

若不克前來參加,可進入以下網址現場轉播!


http://www.tbsec.org/live.html


 


 


1. 皈依手冊


 








皈依要事師







有很多人非常奇怪,盧勝彥上師的法號是蓮生,而他的弟子法號的第一個字全是「蓮」字。這不是很奇怪嗎?照一般慣例,師父的法號同弟子法號的第一個字是有別的,例如我的皈依師是印順導師,我的法號是慧彥,皈依樂果法師時,法號是道彥等等。


  其實,我將法號,師與弟子同一字號,其理有三:


第一,果境相等 。我盼望所有弟子的修行,其果報的境界同我一樣,人人都可以往生蓮池世界。


第二,道法相親 ,我將弟子法號同我法號不分字,得到道法不分的境界,我們是一體三寶,更能親近,上師之法,直傳弟子,人人同沾法益,不分親疏,一律得益。


第三,師徒一家 。我本來就有如此想法,徒弟的修行若得妙法,有時候青出於藍,更勝於藍,我盼望學生的修行,人人更勝於我,所以我將法號與我同,表示師徒一家,更能親近之意義也。


  同時,我這位上師,根本就沒有上師的架子,一切隨隨便便。而我的一些弟子,看我這老師如同朋友一般,一向隨便了,也分不出誰是老師,誰是學生。我也沒有甚麼威嚴,也不會發號施令,一切隨緣,我就是這樣的一位上師。


  然而,我對於我自己的老師,那就不同,我一見自己的老師,一定如見佛一般,雙腿下跪,頭磕地,雙手伸出,五體投地的一拜,以弟子禮去恭敬上師,同時,老師若在附近,我親自持供養去供奉上師,若在遠地,同樣用郵寄禮儀去供奉上師。這是我自己奉行事師的禮貌。


  對於我的老師,時時憶念,一日為師,終身為父,凡一切法事早晚課,皆記憶皈依師父之時,對師父傳下的法,特別珍重。


  佛法的本身,是重禮儀的,所以馬鳴菩薩的回向發願文有「事師法五十頌」,這是講學生如何來恭敬上師的禮儀。我把它寫了出來,我覺的,能做到就是盡力去做,不能做到,就隨緣,讓我們看看「事師法五十頌」,是說些甚麼?皈依的弟子要如何才算合於皈依的本份。


資料來源:盧勝彥文集之「西雅圖的行者」第91頁


 


 


 


2. 密乘戒律


 








真佛宗戒律







真佛宗的弟子,目前在全世界已有五百餘萬人,皈依弟子來自全世界各國,這個數目是我發出「皈戒證書」的數字。每一天,都有人來皈依,親自到美國接受皈依灌頂的,或者寫信要求皈依遙灌頂的,相信短短幾年之中,這個數目會變成十倍百倍。
   有很多真佛宗的弟子,皈依之後,問我真佛宗要守甚麼戒律?我們在皈戒證書如此寫道:「茲因佛旨。一心皈依佛門。認禮明師。皈依蓮生法師。願盡形壽奉佛意行善。願盡形壽奉法持戒。願盡形壽效忠國家。孝幎父母。禮敬師長同門。一生一世。奉行不二。特具疏文上表。天上地下諸佛菩薩共鑒。」


  首先,要談的是真佛宗戒律,所謂「願盡形壽奉法持戒」,就是願意盡自己所有的一切力量形壽,去奉持正法,去持(嚴守)戒律。這戒律就是佛法的五戒,我們真佛宗是正宗,是佛法的正法,所以要守正法的五戒。這五戒是:


一、不殺生── 慈心悲物,不殺生物。更積極的是放生。


二、不飲酒-- 這不飲酒指的是不醉酒,不因酒亂性。


三、不邪淫-- 除了夫妻之外的淫事,便是邪淫。


四、不兩舌-- 不搬弄是非,犯口業,譭謗正人正法,均是犯了此業。


五、不偷盜-- 不是自己的東西,不偷不盜。


  這是真佛宗最基本的戒律,也是佛法最基本的戒律,真佛弟子也是佛弟子,自然要守這五戒的。另外,修行佛門正法,孝養父母,禮敬師長,尊敬同門,這是做人的根本,這當然是要做到的,連這一點都辦不到的,請自動把「皈戒證書」寄回給上師。因為這樣不守戒律的弟子,是不如法的,就算皈依真佛宗,但未奉法持戒,等於無用,留一張「皈證書戒」如廢紙一般。


  凡是守五戒,制十善的真佛弟子,我祝福眾弟子,一者無怨敵,離一切疾病,壽命延長吉祥安樂。二者全家人和悅無爭,離一切諂佞,人人受到世人的敬重。三者所有持戒行善諸弟子無諸意外災害,無枉死者。四者凡持戒行善者,諸天常加垂護,令諸弟子歸敬三寶,皆願修習菩提行。五者福田圓滿。


  由於世人未必全是聖賢,因而自然有犯戒者,犯戒者若有懺悔心,則須修懺悔法。發願先前所作諸罪業,在諸佛上師面前至心發露懺悔。


  人生的罪甚多,要談起來數也數不清,例如很多根本不信「因果」,也不相信報應,一開口就是「我甚麼都不信」,這甚麼都不信,就是「自持尊高」,很容易放逸,便造了惡業。


  世人聖賢少,愚夫多,一切行為常受無明的束縛,一交上惡友,就很容易隨緣下去,所以世人交友要特別小心,有很多壞習氣的朋友,少跟他來往,因為一次隨順他,就種下次次隨順下去的根,這樣也很容易造了諸惡業。


  貪心也是人類的習性之一,貪的種子是影響人類走向罪業的第一誘惑,例如貪色,美色人人喜愛,不應該去貪的也想去沾,這貪的種子是很纏人的,修持的行者要用「觀空」及「不淨」的方法來轉移貪色之念。若不如此修習,老和尚、老道士,照樣夜夜夢春宵,夜夜偷撒尿。這「美色」二字不貪,才算是修真存德之士,若有貪色之行為,那真是造了大罪業。貪財也是一樣,人為財死,鳥為食亡,除了自己應得的之外,貪財是憂惱的種子,修持的行者要學習「知足常樂」,有了「知足常樂」才不會有貪財的大欲,此乃無貪品自高。


  又因嫉妒,去諂害他人,心中也常煩惱。


  還有更重的罪業是「五逆罪」。像破壞了佛塔或佛寺,把善書經典焚燒,把佛像毀壞了,盜用了三寶財物。譭謗了佛法,污罵聖教,迫害正法的修持者。殺害了父母,出佛身血,破和合僧,殺阿羅漢。撥無因果,常行十不善業,這就是很嚴重的「五逆罪」。


  犯了這些罪業的人,要速速懺悔,廣說正法,利益天下群生,用正法來降伏自己的心魔,轉大法輪,用六波羅蜜法,除去了十大不善業,降伏貪欲瞋欲癡欲,煩惱及眾苦悉皆退散,使自性發光而得圓滿。


  真佛宗弟子,當得宿命的大智慧,能憶得百千生,能日日修持如來傳下的正教正法,做一切隨緣善業,奉事最勝尊的上師,遠離一切不善種殊勝,去救護罪苦眾生,速證無上大菩提。


  欲修「懺悔法」,有五項重點:


一、請佛證知──

須奉請「無量壽佛」、「勝光佛」、「妙光佛」、「阿初佛」、「功德善光佛」、「師子光明佛」、「日光明佛」、「網光明佛」、「寶相佛」、「寶燄佛」、「燄盛光明佛」、「吉祥上王佛」、「微妙聲佛」、「妙莊嚴佛」、「法幢佛」、「上勝身佛」、「可愛色身佛」、「光明遍照佛」、「梵淨王佛」、「上性佛」。這是西方請了三佛,東方請了五佛,南方請了五佛,北方請了八佛。這二十一位佛,共同奉請來觀想,來住在空中,成為您的懺悔證知。


二、放光消障──

這二十一佛的威力,可以使造諸惡業者,滅罪得福,這是二十一佛的真實功德。修者在靜慮中思戀二十一佛來住空中,一一佛從身毛孔中放大光明無量,有百千種光明之色。光先從毛孔中出來,後放大光明,二交織成無量色。這一照射,把十方世界的剎土全變成佛國,而自己也在光明世界中安住。所有五濁惡世,全為佛光所照。這二十一佛的放光普照,一照穢國,化為佛國。二照諸眾生,使諸眾生的十惡業,五無間罪,譭謗三寶,不敬上師,不孝父母,應墮地獄、餓鬼、畜牲的人,全因二十一佛的光明而得甪脫。三照定自己,使自己惡業消除,因得佛光加被之力,皆得安樂、端正,一切福慧具足,莊嚴如佛,得見十方三世一切諸佛。


三、稱名持咒──

   若修持者見光,則須至心,稱唸二十一佛名二遍,再持七佛滅罪真言:「離波塑波帝。求訶求訶帝。陀羅尼帝。尼訶拉帝。毗離尼帝。摩訶迦帝。真寧乾帝。娑婆賀。」此咒共持一百○八遍至一千○八十遍。


四、觀想手印──

   左手握拳於腰際。右手開掌,五指平伸,如同五色光皆自然開放照射,掌置心口間。


五、迴向懺悔──

自己歷世所作之業障,應墮惡道、地獄、畜牲、餓鬼之中,或阿修羅境界,甚至八難處,皆因我修習正法懺悔,所有業障皆全悉消滅,所有惡報未來不受。亦如過去諸大菩薩修菩提行,所有的業障全部懺悔,我之業障亦全部發露懺悔,不敢不披陳,目前之罪願全部消除,未來之惡,不敢再造。特奉請二十一佛為證知見證。


  止法之修持,即靈仙根本懺悔法,修持此法者,亦得加持「四加行法」及「上師相應法」,一切按儀軌來,自可脫除罪障,獲福無量。


資料來源:盧勝彥文集之「靈仙金剛大法」第139頁


 


 


 








密教根本十四大戒







密教的戒律,應該比顯教更嚴格,密教一開始,就有十四條根本墮戒。所以凡是金剛弟子,一定要了解一切金剛秘密的戒律,而且要了了於心,一切戒律要盡力去遵守,永遠不破戒,尤其這根本十四大戒,一條也犯不得的。


第一條


對於上師身口意不恭敬。(侮辱或輕視自己的上師)


解 釋:上師由於代佛傳法,是一體三寶,密教以師為第一皈依,平時就視師如佛。所以弟子在皈依前,就要好好去瞭解上師,免得皈依之後又後悔,形成了對上師身口意的不恭敬。既然皈依了,就要敬師重師,如此才有功德,才有佛法成就。若譭謗,就犯了「密教根本十四大戒」第一條,墮金剛地獄。
若皈依上師後,確實知道這是一位假上師,沒有真正的佛法修為,可以疏遠這位上師,再皈依真正的上師,但對原來的上師最好也不要批評譭謗,如此才不失為金剛乘的弟子。


第二條


對顯密律儀不遵守。(犯佛的戒律)


解 釋:顯教密教的戒律非常多,這是防止佛教徒行邪為非的規律,如五戒、十善乃至二百五十條戒均是。持戒獲得的力量就是戒力,密教金剛乘的弟子,顯密律儀都要守得住才可以。


第三條


對金剛兄弟起怨諍。(對自己的金剛道侶生出了瞋恨心)


解 釋:同門與同門或同門對別門,同樣是金剛乘,不得起怨恨或鬥諍之心。所以真佛宗有「禮敬同門,尊敬上師」的戒律,特別重要。


第四條


忘失慈悲心嫉有情樂。(放棄了慈悲)


解 釋:金剛乘的弟子,要有慈悲心,不可嫉妒。


第五條


畏難不度退失菩提心。(放棄了菩提心)


解 釋:以慈悲心來度眾生,任何大惡之人均要度化他,不怕困難,不可退卻,以眾生皆有佛性,去感動他,不能畏懼困難,失卻了菩提正念,而菩提發心,就是度盡眾生的大發心。


第六條


譭謗顯密經典非佛說。(譭謗佛門其他宗的教義)


解 釋:目前社會上,有很多人毀謗經典,說這本是偽經,那本又是偽經,在未明白前,最好不要妄論,因妄論就是毀謗,犯了戒也。


第七條


灌信不具授密法。(公開了秘密的開示)


解 釋:傳授密法的人,祇有具上師資格的人才可傳授密法,上師的資格由根本上師認可,及入毘盧性海,由本尊認可。若無此二者認可,自稱上師,傳授密法,稱為「灌信不具」,沒有灌頂,信未立也,未得上師之實也
,不得傳授密法。


第八條


損苦自蘊不如佛。(藐視自己的根本佛性)


解 釋:金剛上師如佛一般,金剛乘的弟子就是佛子,也是法王子,損害他人,惱苦自己,充滿五蘊之心,均不合佛的戒律。


第九條


偏廢空有不學空心。(侮辱及輕視「空」的道理)


解 釋:空同有要並重,「空心」即「無心」,這法門也要修證,不得偏廢。


第十條


與謗佛破法惱害眾生者為朋。(隨欲浮沉與惡人一齊行惡事)


解 釋:這一條同第五條看似衝突,其實不然。我們可以去度化謗佛破法者,去度化惱害眾生者。但是不可同謗佛破法者,及惱害眾生者,站在同一條線上,不得交成好友,互相嬉戲。


第十一條


自矜勝法忘失密意。(不觀想「空」)


解 釋:自己經常強調自己的法力第一,以法力逞強,忘掉自己修密宗的成佛,救眾生,發菩提心的本來意義。


第十二條


不說真密法障破善根。


解 釋:真正的上師,要傳授真正的密法,若不傳授真正的密法,而不度一切有緣眾生,是障破善根,是犯戒的。



第十三條


法器及密法材料不完成。(完全忽視你的神聖誓約)


解 釋:修一切法,用一切法器,傳一切法,材料要齊備,始不犯戒。



第十四條


毀謗婦人慧自性。(誹謗女人。因女人是智慧的根源)


解 釋:對婦道人家不破壞她的慧性,即平等觀之意。


以上十四條,是學密宗的根本大戒,學密的人要受圓滿灌頂,也要知道這十四根本大戒,若沒有受圓滿灌頂及守十四根本大戒而學密宗,這種學法,是不如法的,是學邪法的。


資料來源:《蓮生活佛文集第48冊─上師的證悟》


 


 


 








密教根本十四大戒







密教的戒律,應該比顯教更嚴格,密教一開始,就有十四條根本墮戒。所以凡是金剛弟子,一定要了解一切金剛秘密的戒律,而且要了了於心,一切戒律要盡力去遵守,永遠不破戒,尤其這根本十四大戒,一條也犯不得的。


第一條


對於上師身口意不恭敬。(侮辱或輕視自己的上師)


解 釋:上師由於代佛傳法,是一體三寶,密教以師為第一皈依,平時就視師如佛。所以弟子在皈依前,就要好好去瞭解上師,免得皈依之後又後悔,形成了對上師身口意的不恭敬。既然皈依了,就要敬師重師,如此才有功德,才有佛法成就。若譭謗,就犯了「密教根本十四大戒」第一條,墮金剛地獄。
若皈依上師後,確實知道這是一位假上師,沒有真正的佛法修為,可以疏遠這位上師,再皈依真正的上師,但對原來的上師最好也不要批評譭謗,如此才不失為金剛乘的弟子。


第二條


對顯密律儀不遵守。(犯佛的戒律)


解 釋:顯教密教的戒律非常多,這是防止佛教徒行邪為非的規律,如五戒、十善乃至二百五十條戒均是。持戒獲得的力量就是戒力,密教金剛乘的弟子,顯密律儀都要守得住才可以。


第三條


對金剛兄弟起怨諍。(對自己的金剛道侶生出了瞋恨心)


解 釋:同門與同門或同門對別門,同樣是金剛乘,不得起怨恨或鬥諍之心。所以真佛宗有「禮敬同門,尊敬上師」的戒律,特別重要。


第四條


忘失慈悲心嫉有情樂。(放棄了慈悲)


解 釋:金剛乘的弟子,要有慈悲心,不可嫉妒。


第五條


畏難不度退失菩提心。(放棄了菩提心)


解 釋:以慈悲心來度眾生,任何大惡之人均要度化他,不怕困難,不可退卻,以眾生皆有佛性,去感動他,不能畏懼困難,失卻了菩提正念,而菩提發心,就是度盡眾生的大發心。


第六條


譭謗顯密經典非佛說。(譭謗佛門其他宗的教義)


解 釋:目前社會上,有很多人毀謗經典,說這本是偽經,那本又是偽經,在未明白前,最好不要妄論,因妄論就是毀謗,犯了戒也。


第七條


灌信不具授密法。(公開了秘密的開示)


解 釋:傳授密法的人,祇有具上師資格的人才可傳授密法,上師的資格由根本上師認可,及入毘盧性海,由本尊認可。若無此二者認可,自稱上師,傳授密法,稱為「灌信不具」,沒有灌頂,信未立也,未得上師之實也
,不得傳授密法。


第八條


損苦自蘊不如佛。(藐視自己的根本佛性)


解 釋:金剛上師如佛一般,金剛乘的弟子就是佛子,也是法王子,損害他人,惱苦自己,充滿五蘊之心,均不合佛的戒律。


第九條


偏廢空有不學空心。(侮辱及輕視「空」的道理)


解 釋:空同有要並重,「空心」即「無心」,這法門也要修證,不得偏廢。


第十條


與謗佛破法惱害眾生者為朋。(隨欲浮沉與惡人一齊行惡事)


解 釋:這一條同第五條看似衝突,其實不然。我們可以去度化謗佛破法者,去度化惱害眾生者。但是不可同謗佛破法者,及惱害眾生者,站在同一條線上,不得交成好友,互相嬉戲。


第十一條


自矜勝法忘失密意。(不觀想「空」)


解 釋:自己經常強調自己的法力第一,以法力逞強,忘掉自己修密宗的成佛,救眾生,發菩提心的本來意義。


第十二條


不說真密法障破善根。


解 釋:真正的上師,要傳授真正的密法,若不傳授真正的密法,而不度一切有緣眾生,是障破善根,是犯戒的。



第十三條


法器及密法材料不完成。(完全忽視你的神聖誓約)


解 釋:修一切法,用一切法器,傳一切法,材料要齊備,始不犯戒。



第十四條


毀謗婦人慧自性。(誹謗女人。因女人是智慧的根源)


解 釋:對婦道人家不破壞她的慧性,即平等觀之意。


以上十四條,是學密宗的根本大戒,學密的人要受圓滿灌頂,也要知道這十四根本大戒,若沒有受圓滿灌頂及守十四根本大戒而學密宗,這種學法,是不如法的,是學邪法的。


資料來源:《蓮生活佛文集第48冊─上師的證悟》


 


 


 








事師法五十頌

原著者馬鳴菩薩。解釋如下:

第一條,十方世界中三世一切佛
恆於灌頂師三時伸禮奉


解釋:

弟子要一日三時(日初、日中、日落),禮拜上師,憶念上師。如同三時拜佛一般的恭敬。

第二條,起最上恭敬合掌以持花
散彼曼荼羅頭面接足禮


解釋:

對壇城獻花,對上師恭敬的行五體投地的大禮。

第三條,彼師或在家及新受具戒
置經像于前則息諸疑謗


解釋:

上師不管是在家或出家,或剛受具足戒,祗要在佛像前,經前,都要恭敬,不得有懷疑及譭謗的惡念頭。

第四條,若出家弟子常淨心承事
已坐當起迎唯除於敬禮


解釋:

對上師淨心承事,懂得讓座之禮。

第五條,彼師及弟子當互審其器

若不先觀察同得越法罪

解釋:

拜師前要先觀察老師,是否可承師,老師也要注意這位弟子可教導否,否則,同樣犯了不如法的過失,都是輕忽罪。

第六條,若忿恚無慈貪愛多輕浮
傲慢自誇矜抉擇不應依

解釋:

容易發脾氣,無慈悲心,貪心愛虛榮,傲慢自我誇張,這樣的老師,不應去皈依,所以要皈依先看清楚老師的習性。

第七條,具戒忍悲智尊重無諂曲
了秘密儀範博閑諸論議


解釋:

有大慈悲的,有大智慧的,守住戒律的,自我尊重,不諂不曲,通一切法的,才是好的上師,所以擇師時就必須注意了。

第八條,善達真言相曼荼羅事業
契證十真如諸根悉清淨


解釋:

一切法通達,親證十地菩薩之果位,六根清淨,沒有煩惱,才是好上師也。

第九條,若彼求法者於師生輕譭
則謗諸如來常得諸苦惱


解釋:

求法的弟子,不可譭謗上師,罵上師如同罵佛,一定很苦惱。

第十條,由增上愚痴而獲于現報

為惡曜執持重病相纏縛

解釋:

譭謗上師,是很愚痴的,很快得到報應,天上惡神入其心,必得重病,不得解脫。

第十一條,王法所逼切及毒蛇傷螫
冤賊水火難非人得其便


解釋:

譭謗上師,必犯王法,被毒物所傷,水災火災盜賊均至,一切惡鬼神常給災難。

第十二條,彼頻那夜迦常作諸障礙
從此而命終即墮於惡趣

解釋:

譭謗上師,自有惡神來賜災難,死後入三惡道,即地獄、餓鬼、畜生。

第十三條,勿令阿闍梨少分生煩惱
無智相違背定入阿鼻獄


解釋:

弟子承事上師,勿令上師有一點煩惱,若違上師意旨,背叛上師,入阿鼻地獄。

第十四條,受種種極苦說之深可怖
由謗阿闍梨於中常止住


解釋:

阿鼻地獄是最苦的地獄,由於譭謗上師,就如此恐怖,痛苦無盡。

第十五條,彼阿闍梨者弘持正法藏
是故當一心輒莫生輕慢

解釋:

弘持正法的上師,弟子要一心承事,若有輕慢心,就犯以上重罪。

第十六條,常於阿闍梨承事而供養
發生尊重心則蠲除障惱


解釋:

盡心供養上師,尊重上師,由於上師加持,始可滅障礙、煩惱。

第十七條,又復於師所樂行於喜捨
不吝於己身何況於財物


解釋:

自己生命都可犧牲,何況財物,喜歡施捨的人有福報。

第十八條,勤修無量劫難證如來果
今於一生中阿闍梨賜予


解釋:

修行人若未逢上師,無法修持成佛,所以上師傳法,修持成佛,功德由上師所賜。

第十九條,普護其深誓供養諸如來
恭敬阿闍梨等同一切佛


解釋:

奉事上師,是自己初入門的誓願,同供養佛一樣重要。

第二十條,微細所愛物特諸最上珍
求無盡菩提誠心悉奉獻

解釋:

上師是一體三寶,用最好的東西承事,有無量無邊功德。

第二十一條,施佛阿闍梨 念念常增長 是最勝福田 速得菩提果

解釋:

供養上師,供養佛,是最勝福田,很快得證菩提果。


第二十二條,如是求法者具戒忍功德
不虛誑於師當獲金剛智

解釋:

對上師很誠意的敬奉,有忍耐性,不虛假的,一定可得如來金剛的智慧。

第二十三條,若足踏師影獲罪如破塔
於床坐資具騎驀罪過是

解釋:

不得足踏上師的影子,不得坐上師的床,不得用其常用之器具,這都有罪。

第二十四條,若師所教誨歡喜當聽受
自己或不能則善言啟白


解釋:

歡喜接受上師的教誨,若辦不到,可婉轉將情形表達。

第二十五條,由依止師故所作皆成就
現樂及生天何敢違其命


解釋:

由於上師傳法,弟子才能成就一切法,上師是無上福田,弟子勿違其命令。

第二十六條,師財如己命師愛敬若師
師眷如己親敬奉毋疏怠


解釋:

替上師守財,如同己命,不得浪費。恭敬上師所恭敬的人,恭敬上師之眷屬,不得怠慢。

第二十七條,不應於師前覆頂及乘御
翹足手扠腰安然而坐臥


解釋:

在上師面前,儀表要端莊,像惡形惡狀的動物,翹腳或手扠腰的動作均不可。

第二十八條,或事緣令坐勿舒於雙足
常具諸威儀師起速當起


解釋:

威儀是佛弟子應有的,坐時雙足勿圖舒服而伸,上師一起立,馬上要跟著起立。

第二十九條,若於經行處不應隨舉步
端謹立於傍無棄於涕唾

解釋:

上師必經之路,宜在旁肅立,恭迎恭送。上師若咳嗽、鼻涕也不得有嫌惡之心。

第三十條,亦勿於師前私竊而言說
及鄰近語笑歌舞作唱等


解釋:

在上師面前,不可竊竊私語,一切不莊重的舉動,一律去除。

第三十一條,或令坐或起各安徐禮敬
若於險路中自己作前導


解釋:

對上師的指示,都要安詳敬禮,走在較危險之路上,要自己引導上師前進。

第三十二條,又不應於前身現疲勞相
屈指節作聲倚柱及牆壁


解釋:

在上師面前,精神要振作,不要有氣無力之樣,小動作均須停止,身體不倚柱靠壁。

第三十三條,或浣衣濯足及澡浴等事
先白師令知所作無令見

解釋:

洗衣洗澡洗足,先告上師,勿令上師看見。

第三十四條,又復於師名不應輒稱舉
設有困問者當示之一字


解釋:

不得隨意呼叫上師的名字,有人問,告於法號。

第三十五條,師或令幹集當伺其遣使
於彼所作事憶持常不忘

解釋:

常聽候上師之差遣,牢記上師交代的事,盡力去完成。

第三十六條,或笑嗽伸欠則以手遮口
若有事啟聞當曲躬軟語


解釋:

凡想笑、打哈欠、咳嗽,均用手遮口。有事情要講,須躬身恭敬。

第三十七條,若在家女子淨心來聽法
合掌具威儀專視於師面

解釋:

女子聽法,端莊第一,雙手合十,專注精神。

第三十八條,聞已當奉持捨離於憍慢
常如初適嫁低顏甚慚赧


解釋:

上師傳法,女子要細心奉持,不可自高自大,如新嫁娘一般,低頭學法。

第三十九條,於彼嚴身具無復生愛樂
與善非相應皆思惟遠離


解釋:

女子學法,要離虛榮,世俗飾物,不生喜愛,凡是不善的,要思遠離。

第四十條,常慕於師德不應窺小過
隨順獲成就求過當自損


解釋:

學師之德行,上師若有小過,不應擴大渲染,要學會隨順上師才有成就,若渲染上師之過,自己反而學法不成,有輕慢心,害了自己。

第四十一條,說法度弟子曼荼羅護摩
城邑同師居無旨不應作


解釋:

凡是一切法事,全應照上師的意思而作,沒有上師指示的,不可作之。

第四十二條,或說法所得淨施諸財物
悉以奉其師隨得而可用


解釋:

講經說法傳法的收入,應是上師的,若上師應許如何支配,才能動用之。

第四十三條,同學及法裔不應為弟子
亦不於師前受承事禮敬


解釋:

傳承法統,不可亂,同拜一位上師,不可再互為師或徒,這是法統。

第四十四條,若以物上師二手持奉獻
師或有所施當恭敬頂受


解釋:

呈物給上師,二手恭敬。師有施予,同樣雙手恭敬過頂領受。

第四十五條,自專修正行常憶持不忘
他或非律儀愛語相教示


解釋:

佛弟子須專注修行功課,永恆不止,不合戒律的,不可行,不可故意尋上師之過。

第四十六條,若師所教敕或病緣不作
當作禮諮陳斯則無其咎


解釋:

上師的教導,要一一遵行,若因病,作不成,要婉轉解釋,如此才沒有過失。

第四十七條,常令師歡喜離諸煩惱事
當勤而行之恐繁故不述


解釋:

一切所作所為,必須常使上師歡喜,所有一切煩惱事,替上師解決,努力行之,恭敬供養,侍奉上師,不懈怠。事師法甚多,所以不全部說出。

第四十八條,彼金剛如來親如是宣說
及餘教所明依師獲成就


解釋:

佛如此說,依止上師,能得大成就。

第四十九條,若弟子清淨皈依三寶已
當付事師法先令熟諷誦

解釋:

凡有弟子來皈依,要他熟讀「事師法」,不得犯錯。

第五十條,次授秘密教使成正法器
根本十四墮同應善誦持


解釋:

弟子皈依灌頂後,再傳密法,使其成正法之修者,有密宗根本十四墮之戒律,也須教授之,使之受持,而成善金剛修持者。

這「事師法五十頌」,是佛門弟子對於上師所應持有的儀規。我個人熟讀「事師法」之後,對自己所有的上師也應該如此的奉侍供養,徹底的努力去做到。因為我的一切密法,若無上師傳法,我又如何修持圓滿?

目前我的弟子愈來愈多,在美國西雅圖,法幢高樹,為了使法門更齊備。希望海內外諸弟子,共同研讀「事師法五十頌」,知禮敬上師同門,不得知法犯法,我雖是隨順諸弟子,但金剛護法神均日夜守護,凡是輕易不如法的,皆得到很大的報應,到時候,我亦救度不得。



 


3. 密教大光華


 


-細說密教修法完整儀軌


 


4. 真佛法中法


-明心見性的秘密


 


5. 真佛秘中秘


-無上智慧的精華_珍貴法本


 


6. 真佛儀軌經


-修法禮儀的問答


 


7. 佛王之王


-佛中佛的大口訣


 


8.密藏奇中奇


-最勝妙法大佈露


 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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